• 外高桥保税联动城陵矶沪湘共谱一带一路产业园新章

    上海自贸区核心开发主体外高桥集团与湖南省岳阳市政府达成战略合作,通过输出自贸区成熟经验与制度创新成果,在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共建产业园,以招商引资为核心推动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此举成为沪湘两地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战略的重要实践。 一、战略定位与政策赋能 本次合作以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为核心载体,外高桥集团将系统性移植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金融开放及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制度成果。重点依托综合保税区“保税、免税、退税”政策功能,联合打造面向中部地区的国际贸易窗口。根据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要求,双方将建立跨区域通关协作机制,探索“两地一检”监管模式创新。 二、功能联动与产业协同 双方确立三大协同发展路径: 1. 功能创新协同——建立长江经济带跨境供应链枢纽,为高附加值产品、冷链物流及跨境电商等特殊监管货物提供高效流转通道; 2. 市场资源协同——运用上海国际采购商资源网络,推动中部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纳入全球供应链体系; 3. 运营模式协同——输出“全球营运商计划”成熟经验,为入驻企业提供包含市场准入、合规管理、离岸贸易等领域的全周期解决方案。 三、区域联动发展效应 合作将强化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联动: 1. 城陵矶港作为长江中游万吨级深水港,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形成江海联运新通道,可降低中西部企业进出口物流成本约20%; 2. 通过建立沪岳产业转移对接机制,重点承接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的产能扩张需求; 3. 借鉴上海自贸区国际人才引进经验,共建专业人才孵化基地,重点培育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等新型专业人才。 四、产业升级与开放高地建设 该项目已纳入《湖南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 1. 重点发展保税研发维修、保税融资租赁等新业态,突破传统加工贸易发展瓶颈; 2. 打造中部地区跨境服务贸易创新平台,推动设计研发、检测认证等服务出口; 3. 探索“飞地经济”治理模式创新,建立跨区域财税分享、统计考核等制度保障体系。 该合作标志着长江经济带形成“东西联动、全域开放”新格局。外高桥集团将依托全国百余家国际招商合作机构的网络资源,加速国际资本与技术向岳阳综保区流动,实现自贸经验从沿海向内陆的增值辐射。产业园建设将显著提升区域对外开放能级,为中部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市场提供战略支点。

    2025-08-22

  • 我国前7月利用外资稳增 上海等多地引资结构优化

    2024年,我国招商引资成效持续显现,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4915.1亿元,同比增长4.3%,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9.7%,吸收外资在总体规模、产业结构、区域布局等方面呈现积极态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总体规模稳中有进,市场吸引力持续增强 在全球经济复苏面临不确定性的背景下,我国吸收外资依然保持稳健增长势头。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数量的增加,反映出外资企业对中国市场的长期信心。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拥有超大规模的内需市场、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以及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吸引外资的“强磁场”。从实际使用外资规模来看,尽管面临国际资本流动波动等挑战,但4.3%的同比增幅仍高于全球主要经济体平均水平,彰显出中国在全球投资格局中的重要地位。 二、产业结构持续升级,高技术领域成增长引擎 吸收外资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成为外资集聚的核心领域。2024年,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国总量的70.1%,同比增长7.7%,其中高技术服务业表现尤为亮眼,实际使用外资达601.8亿元,同比增幅高达98.2%。这一数据背后,是我国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高端服务等领域开放步伐的加快。具体来看,信息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高技术服务行业吸引外资大幅增长,反映出外资正积极布局中国产业升级的重点领域。同时,高技术制造业吸收外资也实现增长,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医药制造、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外资流入,为我国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区域布局更趋协调,东西部发展各有亮点 东部地区凭借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开放平台,继续发挥外资吸纳“主力军”作用,实际使用外资4288.3亿元,同比增长6.6%。以上海、广东、江苏等为代表的东部省市,通过自贸试验区、国家级经开区等开放载体,持续扩大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开放,吸引了大量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落户。西部地区则依托“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等战略机遇,吸收外资实现高速增长,实际使用外资365亿元,同比增幅达31%。重庆、四川、陕西等西部省市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承接产业转移等举措,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特色农业等领域形成了新的外资增长点。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261.8亿元,同比有所下降,未来需进一步发挥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优势,通过政策引导和平台建设,提升对外资的吸引力。 四、政策红利持续释放,营商环境优化见实效 我国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一系列稳外资政策落地见效,为外资企业在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对外商投资的法治保障,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不断缩减,在金融、医疗、教育、文化等更多领域放宽市场准入,为外资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各地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简化外资项目审批流程,推行“一网通办”“容缺受理”等举措,大幅提升了投资便利化水平。税收优惠、用地保障、人才支持等配套政策的完善,也让外资企业在华发展更有获得感。这些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有效稳定了外资企业的预期,增强了中国市场对外资的长期吸引力。

    2025-08-22

  • 微软上海发布全新软硬件产品 深化本地化技术合作

    微软公司在上海举行新产品发布会,推出专为中国市场打造的操作系统及新一代轻薄笔记本,此举旨在深化与中国的技术合作,助力招商引资,为政府机构及关键行业提供安全可靠的软硬件解决方案,同时推动本地数字产业发展。 一、深耕中国市场的战略布局 微软持续加强针对中国大型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计算机用户的产品研发与合作,通过与本土企业的深度协同,构建符合中国市场需求的技术生态。为更好地服务中国用户,微软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合作成立合资企业,专注于面向中国市场的操作系统研发与服务,这一举措既是微软本土化战略的重要落地,也是其响应中国数字经济发展需求的具体行动,通过资源整合与技术共享,为后续产品创新奠定基础。 二、操作系统的本地化与安全性升级 此次发布的操作系统是专为中国市场打造的定制版本,目标用户涵盖中国政府机构和关键基础设施领域的国有企业。该版本在技术架构上延续了全球领先的操作系统技术优势,同时针对中国用户的使用习惯和安全需求进行了深度优化,包括提供专业的计算机系统配置、部署服务以及全流程的本土化维护支持。为保障数据安全,该操作系统的维护、升级等核心环节均在中国境内完成,所产生的用户数据全部存储于中国本地,不会向境外传输,同时支持中方用户自主采用数据加密措施,进一步强化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三、安全合作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为响应中国政府对计算机操作系统安全性和透明度的关切,微软积极推进“政府安全计划”,并在北京设立“微软技术透明中心”。该中心作为技术交流与信任构建的重要平台,向签约方开放产品和服务的源代码访问权限,同时建立安全威胁与漏洞信息的共享机制,帮助中国用户全面了解产品的安全架构与防护能力。通过这一机制,微软与中方合作伙伴形成了常态化的安全协作模式,共同提升应对网络安全风险的能力,为关键领域的信息系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目前,该定制版操作系统已在上海、北京等地的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开展试用,通过实际应用验证其安全性与适用性。 四、硬件产品的技术革新与市场布局 发布会上,微软重点推介了新一代轻薄笔记本产品。作为微软标志性产品线的迭代升级之作,该款笔记本在性能、功能及用户体验上较上一代产品实现显著提升,凭借更轻薄的设计、更强的续航能力以及优化的交互体验,旨在满足用户对移动办公和高效创作的需求。中国市场已成为该系列产品的最大海外市场,体现出中国用户对微软硬件产品的高度认可。此次新一代产品的推出,将进一步巩固微软在高端轻薄笔记本市场的竞争力,同时通过快速响应中国市场需求,加速产品在华上市进程,为用户带来更先进、便捷的使用体验。 五、技术合作对产业发展的赋能 微软表示,将继续携手中方合作伙伴,加强与中国软件产业的经济合作与技术交流。通过分享先进的技术研发经验和科学管理模式,助力提升中国软件产品的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特别是在操作系统研发领域,推动本土技术团队能力建设。这种合作不仅有利于微软深度融入中国数字产业生态,也为中国网络安全体系建设贡献技术力量,通过政企协同与产业联动,共同推动数字经济的安全、健康发展。未来,微软将持续深化本地化战略,以更贴合中国市场需求的产品与服务,支持中国政府和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进程。

    2025-08-22

  • 杨浦区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高地 构建双创升级新生态

    上海杨浦区通过招商引资与政策创新,正加速构建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圈。作为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该区域已形成四大产业集聚带,吸引200余家AI企业入驻,并设立全国性创投服务平台,推动技术转化与产业升级。 一、产业布局形成四大集聚区 杨浦区依托高校资源与科技园区优势,构建了创智、创谷、环同济、滨江四大人工智能产业带。创智产业带汇聚云计算与大数据领域龙头企业,创谷产业带则聚焦AI技术应用示范,百度创新中心等重大项目相继落地。区域内建成20个科技园区和90个众创空间,形成从基础研究到场景应用的完整产业链。 二、核心技术覆盖多元应用场景 区内企业深耕智能金融、教育、定位导航三大领域。在金融科技方向,多家企业为银行保险机构提供智能风控解决方案;教育领域涌现出AI口语评测等创新产品;北斗导航技术企业实现厘米级定位服务突破。通过开放政府数据资源,杨浦区已实施30余个智慧城市示范项目。 三、政策体系培育创新生态 出台专项产业扶持政策,提供研发补贴、人才公寓等支持措施。设立人工智能母基金规模达10亿元,全国创业投资服务联盟吸纳近50家投资机构。针对初创企业推出"税立方"服务机制,完成多项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案例。 四、专家建言技术发展路径 行业专家指出,AI技术需与云计算、大数据深度融合,推动产业智能化转型。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应注重解决数据安全与电子垃圾问题。部分观点认为,AI技术全面成熟仍需技术突破与伦理规范同步发展。 目前,杨浦区规划建设30万平方米人工智能创新基地,目标2025年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AI产业集群。通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该区域正成为长三角地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产业融合的重要枢纽。

    2025-08-22

  • 沿海核燃料产业新图景:外资准入与粤鲁产业园破局

    中国正积极推动核能产业升级,核电装机扩容带动燃料需求激增,急需扩大产能并缓解资金压力。为此,核燃料产业首次向外资开放门槛,同时国家加速在沿海地区布局核燃料产业园集群,以期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引入多元化投融资,实现全链条降本增效,这为沿海关键省份的招商引资创造了新机遇。 一、政策壁垒实质性破除 最新修订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标志着核燃料产业链部分环节首次允许外商投资参与。更关键的是,关于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的独家经营权限制被取消,不再要求必须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显著拓宽了国际合作空间。 二、核电规模扩张驱动燃料需求 为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目标,核电被定位为基荷能源。多个新建核电机组获批,带动对核燃料元件需求的刚性增长。现有从铀浓缩、燃料元件制造到后端处理的产业链条分散,导致物流、仓储成本高企,燃料成本占据电厂运行成本的较大比重。 三、探索多元化融资机制 面对产能扩张的巨大资金需求,单纯依靠财政拨款已难以为继。政策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包含国家投入、银行信贷、社会资本、股权及债权融资在内的综合投融资模式。引入外资被视为优化资本结构、分担风险、引入先进管理经验的关键路径。 四、核燃料产业园战略加速落地 为克服产业分散弊端,在沿海核电集群区域建设一体化核燃料产业园,形成“前段-中段-后段”协同生产的综合基地成为既定方向。此前广东项目虽暂停选址论证,但类似园区规划已在山东等具备核电产业基础的区域实质性推进,旨在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供应,大幅压缩中间环节成本。 五、中法核循环项目重现曙光 对处置资质的解禁,为曾经中断的中法合作大型核循环项目扫清了核心政策障碍。该项目旨在建设具备国际水准的乏燃料处理与回收工厂,技术要求高、投资规模大。重启谈判并最终落地,将极大提升我国核燃料闭式循环能力。 六、外资准入的双重利好 具备雄厚技术积累和安全管理经验的国际核能巨头进入中国市场,一方面可提升产业链整体安全标准和管理精细化水平,尤其在放射性物质处理和环境保护领域;另一方面,其长期积淀的供应链网络有助于平抑国际铀资源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七、公众沟通与技术路线融合挑战 行业发展仍面临“邻避效应”与社会接受度考验。引进外资项目尤其需强化科普宣传,建立透明信息机制打消公众疑虑。同时,国际成熟技术路线与国内现有体系以及新兴技术(如事故容错燃料)之间,存在整合与升级路径的讨论,需要政策引导与市场选择结合。 八、自贸区布局与产业园协同 沿海设立的自贸试验区被视为潜在的项目承接平台。福建、广东、山东等地的自贸片区与拟建的核燃料产业园地理邻近、政策功能叠加。这种空间耦合性为项目试点、外商投资便利化服务提供了独特制度环境,也降低了新设项目的综合落地成本。 九、长期产业格局的重塑 外资进入并非短期逐利行为,而是着眼中国核电市场的长远发展。通过开放竞争,将促进国内核燃料骨干企业对标国际标准,提升技术韧性和成本控制能力。国际合作的深化也有助于中国核燃料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增强其在全球市场的兼容性。 十、安全监管的底线思维 所有对外开放与合作均建立在国家核安全法规框架和独立严格监管体系基础之上。对外资项目的安全评审、环保标准要求不会降低,确保在扩大产业规模的同时守牢核安全生命线,维护公众健康与环境安全不受影响。 此次政策突破的核心在于以开放促改革、以合作补短板。通过有序引入外资和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中国核燃料产业有望构建起更高效、更安全、更可持续的供应链体系,为庞大的核电发展规划提供坚实支撑。

    2025-08-22

  • 上海自贸区领衔港口升级 中国打造国际枢纽口岸群

    我国近日出台新一轮口岸建设重大政策,旨在优化外贸基础设施布局,强化国际通道枢纽功能,通过完善硬件设施和提升服务能级吸引全球要素集聚,为稳外贸促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措施着重加强海陆空联运体系建设和通关便利化改革,为各地招商引资创造更优口岸环境。 一、资金多元投入边境通道现代化建设 统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及国际援助资源,集中投向沿边省区口岸的改造工程和智能查验设施建设。优先推进与周边国家运输通道衔接的关键口岸扩容项目,重点保障跨境桥梁、道路及联合查验区同步升级,确保双向往来通行能力匹配。对涉及国际运输主干线的邻国口岸援建项目,建立专项协调机制提速实施,以硬件联通巩固区域经贸合作基础。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改造直接提升了跨境物流的时效性和安全性,降低了外贸企业的合规成本。 二、沿海自贸区率先构建国际枢纽门户 在已设立对外开放试验区的核心区域,重点支持枢纽港口和国际空港建设。例如上海洋山深水港四期自动化码头将进一步扩展国际中转业务,广州白云机场正在建设第三条跨境跑道。在天津东疆片区,冷链物流中心和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已完成扩容升级。福建平潭对台综合实验区推动建立两岸货物快速通关模式。自贸试验区依托制度创新优势,叠加基础设施扩容,正形成面向不同区域的国际集散枢纽,强化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三、查验标准制定促进通关效率革命 主管部门正加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口岸智能查验设施建设指南,涵盖货物辐射检测系统、海关智能审图平台、卫生检疫快速筛查设备等核心技术标准。该标准将推动查验作业区功能模块化改造,实现货物分类监管与流程再造。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多个口岸已试点“智慧口岸”项目,应用物联网技术压缩通关时间约40%。标准化建设为推广新型监管模式奠定了基础,有效解决不同地区口岸发展不均衡问题。 四、内陆航空枢纽拓展"一带一路"服务网络 完善“一带一路”沿线内陆航空节点布局,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增开至中亚五国全货机航线,郑州航空港扩展至卢森堡的跨境电商包机。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设立国际转运中心,试点空铁联运货物“一单制”通关。长江经济带新增南京禄口机场为过境免签政策试点,武汉天河机场扩大国际中转旅客免检范围。这些措施填补了中西部国际航空运力短板,形成陆海空联动的立体开放通道。 五、国家口岸规划锚定枢纽战略新布局 新一轮国家级口岸发展规划已进入制定阶段,确立在环渤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培育10个以上具备全球辐射力的枢纽型口岸集群。同时在中部地区增设3-5个铁路口岸节点,提升中欧班列始发站集疏运能力。在云南瑞丽、新疆霍尔果斯等沿边区域,新建一批专业型陆路口岸支持跨境产业合作。该规划紧密结合“一带一路”建设需求,通过战略布局强化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纽带功能。 在全国外贸承压的背景下,此次口岸升级战略既着眼短期通关提效需求,更立足长远国际竞争格局重构。通过构建覆盖主要经济区域的分层级口岸枢纽体系,为制造、物流、贸易企业创造更优的国际化经营环境,充分释放超大市场潜力和供应链韧性优势。基础设施的升级与制度创新的叠加效应,正在重塑我国在全球贸易网络中的枢纽地位。

    2025-08-22

  • 上海自贸区外商投资新规落地 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在深化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迈出关键一步。作为外商投资法的配套细则,该条例聚焦招商引资核心议题,通过细化权益保障、管理规范和服务体系,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更透明、可预期的制度框架,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 一、强化外商投资促进机制 条例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推行在线登记注册一站式服务。特别规定外资企业可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标准制定等公共活动,并享受与内资企业同等的产业扶持政策。上海市率先试点跨境数据流动便利化措施,为外资企业提供数据出入境安全管理试点支持。 二、完善全周期权益保障体系 针对技术转让、知识产权等外资关切问题,条例明文禁止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并细化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建立全国统一的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机制,要求各地在法定期限内处理投诉事项。在征收补偿方面,明确按市场价值及时足额支付的原则,增强投资者信心。 三、构建规范化管理框架 条例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具象化,明确禁止和限制投资领域的调整程序需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已同步升级涉外服务平台,实现外资企业年报"多报合一"。 四、优化制度衔接过渡安排 为保障法律平稳实施,条例设置五年过渡期,允许现有外资企业保留原组织形式。港澳台投资继续参照适用该条例,保持政策连续性。上海市浦东新区率先开展配套法规清理,废止多项与上位法冲突的规范性文件。 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中国外资管理体系从"逐案审批"向"负面清单+事后监管"的全面转型。通过制度型开放举措,不仅提升了投资便利度,更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法治保障。随着各地实施细则陆续出台,外商投资将迎来更高效、透明的服务环境。

    2025-08-22

  • 上海自贸区引领第四批30项改革试点经验全国推广

    国务院近期印发通知,部署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将制度创新成果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此次推广涉及服务业开放、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等领域的30项改革举措,其中27项面向全国复制,3项在特定区域实施,旨在通过招商引资激发市场活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一、制度创新成果覆盖多领域 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由上海等11个自贸试验区结合区域特色探索形成。服务业开放领域推出5项措施,包括扩大内地与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促进法律服务业跨境合作;国际船舶运输领域进一步降低外资准入限制。投资管理领域6项改革聚焦简政放权,如一般纳税人登记全程网办、“一企一证”整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贸易便利化领域9项创新涵盖铁路运输舱单归并、海运空箱快速检疫等,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二、差异化推广助力区域发展 3项特定区域措施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四自一简”模式,允许企业自主备案、自定核销周期,提升监管效率;“保税混矿”政策支持矿石国际中转业务,推动大宗商品贸易集聚。这些举措将优先在综合保税区等平台实施,强化区域产业竞争力。 三、累计153项经验形成制度红利 自自贸试验区启动以来,国务院及各部门已分批次推广153项改革经验。例如,此前“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大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本次新增的“边检服务掌上通”等7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进一步构建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深化改革服务国家战略 此次推广既回应了市场主体诉求,如检验检疫便利化直接降低外贸企业运营成本,也对接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未来自贸试验区将继续围绕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探索更多可复制的制度型开放成果。

    2025-08-22

  • 上海自贸区支付结算系统升级 新模块赋能跨境金融

    作为上海自贸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自贸区业务子模块在支付清算体系中的全面集成,标志着上海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与投资便利化、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该系统升级为境内外企业在沪开展跨境资金运营提供了高效、安全、透明的清算通道,显著提升了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与便利性。 一、自贸区金融基础设施的演进与升级需求 为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金融基础设施的持续优化成为关键支撑。自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以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为核心的金融改革深入推进。原有跨行支付清算体系虽支持自由贸易账户基础汇划,但在处理集团化、集约化的跨境资金管理需求时存在效率瓶颈,特别是在分账核算的自动化、跨境资金流动的精细化管理方面亟需系统化解决方案。 二、支付清算新模块的核心功能与创新突破 此次投入运营的自贸区业务子模块深度整合"分账核算"原则,实现了多维度金融创新: 1. 账户联通层级深化: - 支持自由贸易账户(FTE、FTN、FTU)与境内普通银行结算账户(NRA)的直连清算 - 实现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账户(NRA账户)的互联互通 - 打通不同金融机构间自由贸易账户的跨行实时清算 2. 集团财资管理功能重构: - 跨国企业可通过系统归集分散在各商业银行的FT账户资金 - 依托主办银行资金池专户实现一键式跨境调拨与额度管控 - 提供穿透式账户余额查询功能,实现全球资金视图可视化 3. 风险管控机制智能化: - 通过交易报文标志自动识别"一线跨境"与"二线境内"资金性质 - 实时分离核算不同性质资金流,确保风险隔离机制落地 - 自动生成符合监管要求的独立会计报表与资金流动监测报告 三、对跨境金融生态的关键价值 该系统的运行从根本上解决了三大核心问题: 1. 清算效率跃升:结算周期从小时级缩短至分钟级,匹配国际金融中心运作节奏 2. 合规成本优化:自动化分账核算避免人工操作误差,降低企业合规管理成本 3. 监管效能强化:通过资金流向、流量的实时监测模块,辅助监管部门实施宏观审慎管理 四、金融开放的压力测试平台 作为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的"沙盒"载体,该系统承载着重要试验功能: - 测试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的有效性 - 验证"一线审慎放开、二线高效管住"监管原则的技术实现路径 - 探索本外币一体化清算规则在特殊经济功能区的适配机制 五、全球财资管理中心建设的助推器 跨国公司区域性财资管理中心加速向上海集聚,新清算系统提供核心基础设施支撑: - 实现亚太区域资金24小时不间断调拨 - 通过资金池主账户实现多国别、多币种头寸的集中运营 - 支持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规模扩容,备案额度平均提升3倍 六、首批应用场景的实践落地 系统上线首日,多家金融机构及企业完成全链路验证: - 完成首笔集团境内成员单位FTE账户向境外供应商的人民币支付 - 实现跨国制造业企业FT账户与境外母公司NRA账户间的利润汇出 - 验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境内外商户资金的T+0清分结算 七、长三角一体化的金融纽带作用 该清算平台打破行政区划限制: - 为苏州、宁波等长三角城市自贸联动区企业提供同等效率服务 - 搭建长三角区域FT账户跨省清算的标准化通道 - 支持区域内保税研发、离岸贸易等新型业态的结算需求 八、国际金融中心基础设施的标杆意义 此项升级标志着上海在全球金融枢纽竞争中取得制度型优势: - 建立与伦敦、新加坡接轨的跨境清算响应速度标准 - 形成可复制的特殊经济功能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范式 - 为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离岸在岸市场联动提供操作样板 该系统的正式运行,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实践。通过科技赋能金融基础设施,不仅降低了实体经济跨境交易成本,更建立了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支付清算新体系,为上海建设全球资源配置功能高地奠定坚实基座。随着更多金融机构的接入与业务场景的拓展,该系统将持续释放制度创新红利,驱动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发展。

    2025-08-22

  • 上海自贸试验区深化“三个联动”赋能开放创新发展

    上海自贸试验区正以深化“三个联动”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通过加强与国际金融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及浦东新区的协同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吸引力,为打造投资贸易自由、规则开放透明的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注入新动能。 一、强化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深度联动,夯实开放型经济金融支撑。2017年,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优势,推动金融领域制度创新与开放实践。自贸试验区通过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实现跨境资金流动便利化,支持企业开展跨境投融资、跨境担保等业务,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同时,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等领域开展试点,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监管体系,为大宗商品交易、离岸金融等国际业务提供高效结算环境,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资金融通,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深化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协同联动,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围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自贸试验区聚焦研发要素跨境流动便利化,2018年起逐步推出系列支持政策。在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直接使用境外资金开展研发活动,简化外汇结算流程;在国际人才引进方面,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签证、居留许可政策,吸引全球高端科研人才集聚。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建立国际通行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和快速维权通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形成“开放+创新”的融合发展格局,为科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三、推进与浦东新区的改革联动,构建高效协同治理体系。作为一级地方政府,浦东新区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在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中形成紧密联动机制。2019年以来,双方在“放管服”改革、监管模式创新等方面深化合作,推行“一网通办”“证照分离”等举措,大幅简化企业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在监管领域,探索“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模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通过政策协同与资源整合,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成果加快在浦东全域复制推广,如“一业一证”改革、企业注销便利化等措施已惠及更多市场主体,推动形成全域协同、高效治理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格局。 四、“三个联动”驱动下的目标实现与示范引领。按照2020年建设目标,上海自贸试验区通过“三个联动”的系统集成,正逐步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金融联动为贸易投资提供资金保障,科创联动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浦东联动提升区域治理效能,三者形成叠加效应,推动自贸试验区成为融开放与创新于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田。通过持续深化联动机制,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自贸试验区不断探索开放型经济发展新路径,力争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提供示范引领。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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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们将按照各栏目标准对稿件进行取舍、修改与编辑,必要时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5.已采用稿件发布时,将注明来稿单位和作者,同时邮件反馈原作者详情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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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园区网投稿信息内容规范

1.1“产业园区网”致力于不断加强自身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信息发布自律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1.2您制作、发布、传播的内容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您同意并承诺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的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

3)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9)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散布、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11)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12)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4)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5)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6)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7)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18)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19)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产业园区网”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二、违约责任

2.1针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产业园区网”有权单方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立即停止传输信息、删除文章等措施。“产业园区网”将对有关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

2.2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您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因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3“产业园区网”尊重并保护法人、自然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产业园区网”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否则,“产业园区网”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如因侵权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损失的(包括经济、商誉等损失),还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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